译文
心情惆怅心绪低落,醉后倚靠着绿绮之琴独自愁苦。满枕新愁无处倾诉,长夜将尽花香袭人月光照遍小楼。
隔壁不知是谁吹奏出急促的笙歌,把我这锦屏美梦相思之情吹走。只有这绿荫匝地的垂杨啊,不放秋千的影子越过墙头。
注释
减字木兰花:词牌名,唐教坊曲,双调四十四字,上下片各四句,两仄韵、两平韵,平仄韵互换。歌吹:歌唱和吹奏。词中偏指吹奏。
阑珊:纷乱的样子。此处形容人物情绪。
绿琴:绿绮琴,传说司马相如作《玉如意赋》,梁王悦之,赐以绿绮琴。后即用以指琴。
残夜:夜将尽。
繁笙(shēng):谓笙声繁密。脆管:
这首词的具体创作年代不详。这首词收于《忆云词》甲稿,是项鸿祚二十五岁前所写,为夜闻隔墙歌吹声有感而作之词。
参考资料:完善
作者家世巨富,而天生情种。但这首词中流露出来的愁绪,并非如晏殊《珠玉词》一般的闲愁、轻愁,而是沉挚的深愁。这是生命意识觉醒的标志,唯有真正热爱生命,真正认真生活的人,才会感觉到如此深重的愁情。他们太依恋春天的美好,也太担心春天的逝去,所以他们比平常人感受着更多的愁苦。
上片,作者从阑珊的春意写起,为读者描绘了—幅春夜愁思图。开头两句写作者感到春意阑珊,心绪惆伥。在酒醉后漫倚绿琴,四周一片寂寥,只有绿琴相伴。作者首先交待了时间、地点。时间已到了春末夏初时节,春花开始凋落,面对阑珊的春意,作者内心不禁涌起万般惆怅。项鸿祚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作者,正如他自己在自序中说的“生
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,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。治平至百余年,可谓久矣。然言其户口,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,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,视百年、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。
试以一家计之:高、曾之时,有屋十间,有田一顷,身一人,娶妇后不过二人。以二人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宽然有余矣。以一人生三计之,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,各娶妇即有八人,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,是不下十人矣。以十人而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吾知其居仅仅足,食亦仅仅足也。子又生孙,孙又娶妇,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,然已不下二十余人。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即量腹而食,度足而居,吾以知其必不敷矣。又自此而曾焉,自此而玄焉,视高、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,是高、曾时为一户者,至曾、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。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,即有丁男繁衍之族,势亦足以相敌。或者曰:“高、曾之时,隙地未尽辟,闲廛未尽居也。”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,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,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,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,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。又况有兼并之家,一人据百人之屋,一户占百户之田,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?
曰:天地有法乎?曰:水旱疾疫,即天地调剂之法也。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,不过十之一二矣。曰:君、相有法乎?曰:使野无闲田,民无剩力,疆土之新辟者,移种民以居之,赋税之繁重者,酌今昔而减之,禁其浮靡,抑其兼并,遇有水旱疾疫,则开仓廪,悉府库以赈之,如是而已,是亦君、相调剂之法也。
要之,治平之久,天地不能不生人,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,原不过此数也;治平之久,君、相亦不能使人不生,而君、相之所以为民计者,亦不过前此数法也。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,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,又况天下之广,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?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,何况供百人乎?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,何况供百人乎?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。